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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考办负责人:2008年广东艺术专科统考有变
2007-11-21 8:43:13   来源:
    从深圳市招考办获悉,广东省2008年艺术类高考术科统考将于明年1月底进行,2008年与2007年术科统考有哪些不同呢?市招考办负责人答问如下:

    一、2008年广东省艺术类考试与07年相同吗?

    答:2008年广东省艺术类(音乐、美术)的考试大纲与2007年基本相同。但在考试内容,形式和评分标准上也有一些修改,如音乐专业的视唱练耳部分的考试内容,试卷结构上与去年相对有较大变化,希考生注意。总的来说2008年的术科考试是更加具体、严密、规范。

    二、音乐、美术考试各包括哪些内容?

    答:音乐统考包括声乐、钢琴、器乐、舞蹈、视唱练耳、乐理等6项,美术考试包括素描、色彩、速写等三项。

    三、请具体介绍08年考试大纲与07年的不同之处。 
    答:1、音乐术科统一考试考试大纲中,音乐术科考试总分满分仍为100分。必考项占30%,其中视唱练耳20%,乐理10%;主考项占55%,即声乐、钢琴或器乐;副考项占10%,即钢琴或声乐;加试项占5%。总分按以下公式计算:总分 = 视唱练耳得分×20% + 乐理得分×10%+主考项得分×55% + 副考项得分×10% +加试项得分×5%。但今年明确规定加试项限选一科,其不能与主考项和副考项重复。加试项得分在40分以下的,不计入总分。在声乐考试中,今年新增以声乐为主考项或副考项的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一首,曲目由现场抽签决定的规定。在钢琴考试中,以钢琴为主考项的考生现场弹奏两首作品,其中背谱弹奏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,曲目自选;视谱弹奏车尔尼练习曲一首,曲目由现场抽签决定。在器乐考试上,以器乐为主考项的考生现场背谱演奏作品两首,其中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,曲目由现场抽签决定。抽签曲目共四首,其中练习曲和乐曲各两首,由考生提供。乐曲必须是中等程度以上的独奏曲或协奏曲。以器乐为加试项的考生现场背谱演奏作品一首。曲目自选,范围是练习曲和乐曲。在视唱练耳的试卷结构上,其中节奏从原来约9分提高至12分,旋律从原来约21分下调为18分。在乐理考试试卷结构上,全卷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大部分,其中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各约占50%。具体情况如下:选择题约50分(单项选择题约30分、双项选择题约20分),非选择题约50分(音值组合法约6分、调式音阶约15分、调式中的音程及和弦约12分、旋律的调式调性约12分、译谱约5分)。

    2、美术术科统一考试考试大纲中,明确了考试成绩计算办法为素描、色彩、速写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,美术术科统考总分满分300分。考生美术术科统考的总分为素描、色彩、速写三科得分之和。在素描考试内容和形式中,静物写生包括静物、人物头像、人物带手半身像。取消了去年《大纲》中石膏模型、石膏像的提法。在素描、色彩、速写三项考试的用具要求中,明确规定考生自带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。

    四、有统考样题可供学生参考吗?

    答:市招办已在“深圳招考网”(www.51a.gov.cn)“高考信息”栏上全文刊登了2008年艺术类统考的考试大纲,并同时刊登了视唱练耳题型、乐理考试题型示例、音乐统考样题及素描、色彩、速写的样卷,同时附有各科评分标准及评卷工作实施细则,欢迎考生、家长上网下载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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